|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|
|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 发布日期:2012-02-03 | 浏览次数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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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发改成〔2012〕29号
各县(市、区)发改局:
2011年是新定价目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,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价格监管中心工作,全面履行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职责,扎实工作,为维护我市物价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温州市发改委、平阳县发改局、泰顺县发改局被浙江省物价局评为全省成本监审工作先进单位。根据《浙江省成本监审工作考核办法》(浙价成〔2010〕206号)等规定,经对各县(市、区)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量化考核,评定苍南县发改局等六个单位为2011年度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先进集体,平阳县发改局王慧峰等8位同志为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先进个人,现予以通报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,不断拓展工作新领域,创新工作方法,完善成本工作制度,争取更好的成绩。各县(市、区)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,加强成本调查监审机构队伍建设,认真履行成本调查监审职能,提高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质量,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府价格监管工作作出新的贡献。
附件:温州市成本调查监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日
主题词:表彰 先进 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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