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市政府同意,温州市区水价调整与阶梯式水价改革方案出台,自2010年9月1日(用水时间)起执行。 城市供水到户价格分居民生活、非经营性、经营性和特种行业四类。 分类城市供水价格(不含污水处理费):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.60元调整为1.90元;非经营性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.95元调整为2.50元;经营性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.15元调整为2.60元;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4.50元调整为5.50元。调整后的温州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详见附件。 同时,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水需求,对市区“一户一表”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,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,每户每月用水量基数分别为:第一级为17立方米及以下, 第二级为18至30立方米,第三级为31立方米及以上。非“一户一表”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,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。(价格管理处)
附:温州市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单位:元/立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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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 格
分 类 |
到户价格 |
其 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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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供水价格 |
污水处理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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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生活用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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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“一户一表”抄表到户用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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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第一级水量(每户每月17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水量) |
2.40 |
1.90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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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第二级水量(每户每月18至30立方米的用水量) |
3.35 |
2.85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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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第三级水量(每户每月31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量) |
4.30 |
3.80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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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非“一户一表”抄表到户用户 |
2.40 |
1.90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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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非经营性用水 |
4.10 |
2.50 |
1.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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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经营性用水 |
一般工商企业 |
4.20 |
2.60 |
1.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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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污染工业企业 |
4.80 |
2.60 |
2.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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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特种行业用水 |
7.10 |
5.50 |
1.60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