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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荣获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
字体:[ ]发布日期:2010-01-22浏览次数:

 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《关于表彰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我市被评为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。
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这次表彰的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是全国价格系统的优秀代表,是新时期、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战线的杰出模范。近年来,我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立足价格服务和关注民生,深化价格改革,落实价格政策措施,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调控监管职能,积极抓好“五落实、五促进”,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,积极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服务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。
 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、物价局长黄河指出,荣誉来之不易,全委上下要以此为荣,好好学习,努力工作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(法规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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