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
>工作动态>动态新闻
 
我市已完成出租车价格调整工作
字体:[ ]发布日期:2010-01-18浏览次数:

  为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,保障行业稳定、健康、有序地发展,缓解城市交通矛盾,根据市政府和省物价局要求,对温州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结构性调整,同时建立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。
  一、调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:一是起步价维持不变,即4公里内10元;4公里至10公里内,每公里2元,不满0.5公里收1元;10公里以上部分,加收25%的回空补贴费,即每公里2.5元。二是实行等候计时收费,遇拥堵红灯等候累计每满 5分钟的,收1元等候费。三是夜间行驶费维持不变。四是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计费尾数四舍五入,保留到元。五是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由乘客按实支付。 
  二、建立客运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。当油价突破合理的浮动区间并超过规定的观察期时,通过燃油附加费的形式实施联动。实施燃油附加费由运管部门或出租车运输协会提出申请,具体方案由市发改、交通部门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提出意见,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。以93#汽油5.17元为基准价,在政府燃油补贴未到位或未完全到位时,油价每上涨≥1元且<2元并超过15天时,加收每趟附加费1元,以此类推。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。
  三、以上规定从2010年1月15日起执行。考虑市区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,在调整时限内,没有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运价标准。(收费处)

返回顶部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